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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址: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 47 號 5 樓之 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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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4.08.31

加入勞保有什麼好處?

1.投保期間可請領傷病、殘癈、死亡、生育給付。

 
2. 請領老年幾付條件:


• 男性被保險人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,加保年資合計滿一年者。


•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,年滿55歲退職者。


• 被保險人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滿25年退職者。


•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,年滿50歲退職者。


• 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、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,年滿55歲退職者。


3. 享有退休給付:依據『勞工保險條例第64條規定,投保年資合計滿一年,可領一個月投保薪資之

 

退休給付』,例如;投保第五級,月投保薪資為19,200元,月繳勞保費644元一年合計繳費為7,728

 

元,投保滿一年可享有一個月的退休給付(19,200元),與實繳保費差額為11,472元,且投保滿15年後

 

(自第16年起)每滿一年給付二個月投保薪資,合計最高可領45個月的退休金。


4. 死亡給付:未滿1年給付10個月投保薪資,滿一年未滿二年者給付20個月投保薪資,滿二年給付30

 

個月投保薪資,若職業傷害死亡或職業病死亡,不論保險年資,除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依次發給喪

 

葬津貼五個月外,遺有配偶、子女、及父母或專受其扶養之孫子女及兄弟、姊妹者,並給予遺囑津

 

貼40個月。


5. 無論停保多久,恢復保險身分後,之前的年資皆可合併計算。